本報開封訊“交完了罰款,去開車時要求再交3000元拖車費,可我的車是自己開到停車場的,哪來的拖車費?”8月13日,從洛陽往開封送貨的王女士反映,因超載,她的車被開封市交通局治超辦稽查大隊查扣,交完了罰款,還要交數(shù)額不菲的拖車費。
王女士是周口市一家運輸公司的車主。8月11日,她隨車從洛陽往開封一家公司送一車鋁粉,行至開封市區(qū)劉寺轉盤附近時,被開封市交通局治超辦稽查大隊攔下,查扣到附近一家停車場。稽查人員過磅后認定,王女士的車核載50噸,實裝52.05噸,超重2.05噸。稽查大隊隨后開出2.5萬元的罰單,后經過多方面的調解協(xié)商,最終把罰款定為4000元。8月12日晚上8時許,王女士交完罰款,到停車場準備將車開走時,卻被人攔下,要求其再交3000元的拖車費?!爱斕?,因為車上裝載的貨物廠家急用,就想在現(xiàn)場接受處理,但治超辦的人非要拉到停車場再處理,并叫來了拖車。我沒用拖車,讓司機直接將車開到了停車場。”王女士說,停車場距離事發(fā)地點不足500米,卻要收取3000元的拖車費,“怎么也想不明白”。
8月13日上午11時許,記者隨同王女士趕往停車場。這個位于劉寺轉盤東側的停車場,門口并未掛牌,兩扇藍色的大鐵門和破舊的圍墻讓其看起來更像個農家大院。在大門口,一名男子催著王女士趕緊交拖車費,把車開走。停車場院內,一輛小叉車正忙著從王女士的大貨車上往另一輛車上轉運貨物。王女士的丈夫介紹,因天氣炎熱,鋁粉不好保存,收貨方又急等著用,經鋁粉收貨方與稽查大隊方面協(xié)商,同意先將貨物卸下用車拉走。
8月15日中午,王女士告訴記者,8月13日晚上9時許,她交給停車場1500元拖車費,才將車提出來,但對方拒絕提供任何票據(jù),“我們實在拖不起了。轉運貨物等各項算下來,損失了5萬多塊錢”。
同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處理此事的開封市交通局治超辦稽查大隊大隊長李建松。李說,當天查處王女士時,王女士非常不配合,嚴重阻礙了執(zhí)法,稽查人員才叫來了拖車。“拖車是我們治超辦叫來的,但車輛屬于高速交警支隊,車輛不能‘放空’,只要來到現(xiàn)場,即使沒拖也得交錢。”
對于稽查人員的解釋,王女士氣憤地說,這樣的拖車費交得不明不白,令人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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