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10月26日消息,近日易物恒通(833354)發(fā)布2016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18.74股,每10股轉增1.26股,派1.1元人民幣現金。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9月29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9月30日。
據了解,易物恒通2016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18.74股,每10股轉增1.26股(其中以公司股東溢價增資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0股,不需要納稅;以其他資本公積每10股轉增1.26股,需要納稅),派1.1元人民幣現金(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稅【2015】101號文);本次權益分派所產生的QFII所得稅由本公司代扣代繳,對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易物恒通表示,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4.22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2.11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分紅前易物恒通總股本為1000萬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3000萬股。本次實施送(轉)股后,按新股本攤薄計算,2016年半年度,每股凈收益為-0.17元。
據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易物恒通立足于易物行業(yè)面向全國,利用自身擁有的線上與線下易物交易平臺、易物交易服務能力以及易物行業(yè)經驗積淀等要素,為使用產品交換方式清理庫存、拓展營銷渠道、增加現金流的各類企業(yè)客戶服務,通過組織客戶在易物交易平臺上進行商品展示與商品交換的方式,向商品交換雙方收取易物交易手續(xù)費和易物平臺服務費,獲取營業(yè)收入和利潤。
2016年半年度易物恒通營業(yè)收入為440.28萬元,較上年同期3078.42萬元降低了85.70%;凈利潤本期為-511.38萬元,上年同期為2122.53萬元,本期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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