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第一家!曼荼羅出臺反舞弊與反腐敗制度
曼荼羅成為新三板第一家出臺相關《反舞弊與反腐敗制度》,向舞弊和腐敗宣戰(zhàn)。
曼荼羅稱,出臺相關制度是為了規(guī)范公司管理層及所有員工的職業(yè)行為,堅決抵制采用欺騙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損害或謀取公司經(jīng)濟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同時,加強公司治理和內(nèi)部控制。
據(jù)介紹,曼荼羅管理層是直接負責組織及執(zhí)行公司反舞弊與反腐敗工作中的跨部門的、公司范圍內(nèi)的反舞弊、反腐敗工作,包括調度各部門進行年度舞弊、反腐敗風險評估工作;協(xié)助各部門進行年度反舞弊、反腐敗工作的自我評估;進行公司反舞弊、反腐敗工作的獨立評估;開展公司反舞弊、反腐敗宣傳活動;受理舞弊、腐敗舉報、調查及報告。
為了便于執(zhí)行,曼荼羅對舞弊、腐敗做出明確的界定。
舞弊,是指公司內(nèi)、外人員采用欺騙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損害正當?shù)墓窘?jīng)濟利益的行為;或謀取不當?shù)墓窘?jīng)濟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具體行為有7條:將正常情況下可以使公司獲利的交易事項轉移給他人;非法使用公司資產(chǎn),貪污、挪用、盜竊公司資產(chǎn);偽造、變造會計記錄或憑證,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故意隱瞞、錯報交易事項,使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泄露公司的商業(yè)或技術秘密;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
腐敗,是指獲得或維持業(yè)務而通過向政府官員或商業(yè)伙伴提出給付或給付金錢或者任何有價值的物品或服務以達到對政府官員或商業(yè)伙伴施加不當影響或獲得不當優(yōu)勢之目的的行為;或以職務之便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索取、接受或接收(無論是為了公司利益、個人利益或其家人、朋友、同事或熟人的利益)任何金錢、任何有價值的物品或服務從而提供公司業(yè)務或在公司為其提供其他優(yōu)勢的行為;或利用不當支付以獲得、保留、開展或維持業(yè)務,并且在經(jīng)營過程中通過不當支付以確保政府官員或商業(yè)伙伴做出對公司有利的行為。
“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不僅局限于有經(jīng)濟價值的有形物品,也包括任何能為接收人提供好處的物品,比如承諾或潛在的機會。“有價值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金、禮品卡或儲值卡、禮品、餐飲、娛樂、電子產(chǎn)品、計算機、交通費用、旅行和住宿費用、產(chǎn)品或服務折扣、就業(yè)、實習、提供未來就業(yè)或實習機會、低于市場利率或優(yōu)于一般市場償還條件的貸款、慈善捐贈、變相賭博輸錢、對價不合理的股權授予,以及個人恩惠等。
具體行為有4條:為公司獲得任何不正當?shù)纳虡I(yè)上或其他方面的優(yōu)勢之目的,而直接或間接地提出、承諾、給予或授權給予任何人或其家人、朋友、同事或熟人任何賄賂或回扣;向任何人索取、接受或接收(無論是為了公司利益、個人利益或其家人、朋友、同事或熟人的利益)任何賄賂或回扣以提供公司業(yè)務或其他優(yōu)勢;以其他非法或不正當方式(包括賄賂、好處、勒索、財務支付、引誘、秘密傭金或其他報酬)影響他人的行為;作為第三方的中介參與索取、接受、支付或提出支付賄賂或回扣。
曼荼羅稱,公司對于賄賂和腐敗采取零容忍制度。對涉及普通員工及中層管理人員的匿名舉報,由公司管理層做初步評估后再決定是否上報;若為涉及普通員工及中層管理人員的實名舉報,公司管理層自接到舉報后 3 個工作日內(nèi)報董事會批準是否立項。若為涉及高層管理人員的舉報,公司管理層自接到舉報后 2 個工作日內(nèi)報董事會批準是否立項。董事會在進行有關調查時,視需要還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調查。對于實名舉報,無論是否會立項調查,都需要向舉報人反饋調查結果。對于所有報告給公司或公司通過其他途徑知曉的違法行為,公司應留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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