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培敏
現(xiàn)在中國的很多政府機關是監(jiān)管不足、管制有余
幾天前參加一個論壇,一位基金公司老總談到了中國政府各部門的“監(jiān)管與管制”的話題,其主要觀點是:現(xiàn)在中國的很多政府機關是監(jiān)管不足、管制有余。
其實,這兩個詞很多人分不清的,我想今天用我自己的理解來剖析一下:所謂監(jiān)管,就是政府要承擔公共管理的職能,在社會各微觀主體(如企業(yè)、家庭、個人)分散決策、監(jiān)督成本過高的領域,必須政府出面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比如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證券市場中的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散戶)權益保護、金融領域中涉及公眾存款的業(yè)務等。而管制,則大多是政府對于特殊領域,實施準入牌照和行政審批的公共管理方式?!氨O(jiān)管”大多是“無形的手”,在市場沒有失效、沒有發(fā)生社會混亂和自然災害時,“政府”似乎沒有出現(xiàn)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對于一個市場化和法制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政府”的“管制”權是受到很大制約的,除非議會有授權和規(guī)定,否則,任何領域都沒有限制市場競爭和參與者的準入,換句話說,只要沒有禁止和說要發(fā)牌照的,都是市場微觀主體可以自由參與的?!肮苤啤眲t多是“有形的手”,政府攔出一只手,說這兒不能走;或指著說往那個方向走;在就是伸出一只手說:如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政府“管制”的出現(xiàn),讓市場微觀主體感覺到某處有障礙、有壓力,需要“擺平”。
但中國現(xiàn)階段,大概還是法制不健全、市場化程度不高(我們自己定義其為“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初級階段”),于是,“管制”的政府公共職能就發(fā)揮得淋漓盡致,特別是在政治體制沒有改革、而國家法制(包括形式上的法律制度和實質上的法律執(zhí)行)都不健全的情況下,政府部門(甚至其中某幾個人的利益集團)的“自由裁量權”非常大(甚至大到?jīng)]有任何約束,完全取決于操作人員的道德和品行),從而可以隨意設置“管制”,這就必然導致“尋租”,我們已經(jīng)知道黃光裕案件中商務部幾位青年精英是如何“創(chuàng)造性地設置管制”從而“尋租”的經(jīng)典案例了,其實,當前中國很多領域(尤其是有豐厚利潤的產業(yè),如金融業(yè))的“管制”是如何盛行,用那位基金公司老總的話說,設立基金公司要批、基金公司聘請管理人員要批、發(fā)行新產品要批,苦不堪言!(當然,拿到“牌照”和“批文”的既得利益方也“樂在其中”)
由于政府從業(yè)的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公務員或者樂衷于“設置管制權”后的“尋租”利益、或是精力有限而疲于行使“管制權”,從而必然讓政府應有的“監(jiān)管”權(也是政府的公共義務)沒有落實(或沒人、或沒時間,其實更重要的是沒有這個理念),那么,市場微觀主體就感覺到“該政府在的時候見不到、不該政府在時就在眼前”。而微觀主體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最重要、最基本責任就是納稅,如果納了稅后沒有得到服務和保護(如食品安全),那么,征收稅收的政府就會信用缺失、就會說話沒人聽,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作者系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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