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牽動人心。爆炸事故發(fā)生后,不少網友開始到@大自然保護協(xié)會———馬云的微博評論“逼捐”。部分網友言辭激烈,直指馬云為何不捐款。
要求馬云捐款的理由是:你有錢,你應該捐款;人家娛樂明星都捐款了,你更應該捐款。但顯然,無論哪一個理由,在邏輯上都是站不住腳的,捐款不是有錢人的法定義務。
人們沒有權利要求一個人一定要從事慈善事業(yè),即便這個人很有錢。因為財富并不是慈善與否的憑證,有錢人可以不慈善,沒錢的人也可以慈善。如果認為自己的意圖是善良的,就強迫別人做非強制性義務的事情,則最后的結果一定是好心辦壞事,個體的權利得不到應有保證。所以,即便人們再心急,也應該清楚義務和權利的關系,不能以自己認為正確的目的,進行道德綁架。
有人會反問,那些要求馬云捐款的人自己捐了嗎?如此一問,很多質問者可能就會自感理虧,因為他們在理解慈善時,首先想到的是有錢人而不是自己。當然,很多人還會振振有詞:我又沒有錢,我捐一點錢有什么意義?馬云可不一樣,馬云可是首富。這反映了人們在道德綁架時,經常會出現(xiàn)的一種“混邏輯”:把責任加給別人,談及自己時,總提及特殊性。所以,馬云是必須捐款的,因為他是首富;而我是不必捐款的,因為我是窮人。于是,慈善在悄然之間已經被認定為有錢人的事業(yè)。這是一種責任的推卸,也是一種對有錢人和慈善事業(yè)的扭曲理解。
當然,有一點也應該看到,馬云遭逼捐背后還有人們的道德焦慮,慈善焦慮。一個社會難免有貧富差距,一個社會也難免存在風險。如何去緩和不同群體之間的緊張關系,如何去一同面對隨時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慈善無疑是最有效的潤滑劑。當群體矛盾加大時,慈善會讓人感覺到共同體的存在;當風險突如其來時,慈善會讓社會形成共同擔當?shù)哪哿?。這是人們在面對災難時,信心的來源之一。問題是,慈善行為似乎并沒有像人們想象得那樣蓬勃,至少人們想看到的富人帶頭的慈善生態(tài)并沒有出現(xiàn)。于是,人們開始變得焦慮,開始不惜以輿論壓力逼捐。
如何緩解這兩種焦慮?放大、任由輿論煽風點火、道德綁架當然不對,而且也不會有明顯效果——— 即便馬云承受不了輿論的壓力,出來表態(tài),其他的富人也未必會跟風而動。輿論總不能對照著富翁榜,一個一個指名道姓地逼捐吧?公眾應該期待的是:一方面,個體自覺地意識到個人的社會責任,不遺余力地為慈善事業(yè)付出自己的努力;另一方面,社會對慈善形成穩(wěn)定的獎勵機制,讓那些投身慈善的個體不僅有榮譽嘉獎,也有功利層面的回饋。如此,慈善才能成為事業(yè),成為文化,人們不需逼捐,慈善事業(yè)也可以蓬勃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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